也許有人會覺得 這個不關我們的事
但大家不要忘記 侍女的故事--溫水煮青蛙!!!
當妳本來有的權利一點點 一點點被拿走的時候
妳要到被拿光才來後悔嗎????
今天是美國 妳怎麼知道哪天不會輪到我們??
何況我們連同婚都還沒過!!!!!!
(可喜可賀 我們通過囉 大家加快腳步嘿~~)
美國阿拉巴馬州長簽字批准了「最嚴墮胎禁令」
這篇不會去討論能不能墮胎 該不該合法
我的重點只放在該法案通過後
被亂倫、強暴 懷孕都得生小孩
只要一中獎
孕婦與醫護人員就一律不得施行人工流產
否則實施墮胎者將被判處10~99年的重刑
也就是說 今天假設一個14歲大的女孩被強暴然後很不幸的中獎了
她就不能墮胎 必須要把這個小孩生下來
不然幫她墮胎的人可能要罰10~99年 然後強暴她的人最高2~20年
這不是很好笑嗎???
州長在法案通過後說:我州人民始終堅信,每一個生命,都極其寶貴;每一個生命,都是上帝的神聖禮讚
這樣的生命 真的會是一個禮讚嗎??
前幾集的實習醫生就演到了這個問題
Jo的親生母親當年就是被強暴懷孕生下了她
然後因為無法面對以及撫養 就把她丟在育幼院
Jo很幸運也很不幸的靠著自己 終於當上了醫生
但她發現她是被強暴後生下來的 她媽媽甚至不想多看她一眼
只因為她長得像那個強暴犯.....
整個人也就崩潰了~
被強暴已經夠令人難受的了 還要養大這個孩子
然後每天面對 時時刻刻提醒著自己悲慘的遭遇
只會讓媽媽以及孩子都受傷 然後產生更多家庭悲劇
我非常非常討厭也瞧不起強暴犯(亂倫更不用說)
為什麼一件本來該是非常愉快以及享受的事情
要變成其中一個人的噩夢
他/她可能這輩子都沒有辦法體會到其中的快樂
只因為你的一時精蟲上腦??????
相信這項法令一定會還有很多後續
姑且不論最終的目的到底是什麼
(有主張說是要推翻現有保護墮胎的 羅訴韋德案)
但都希望不要忘掉最基本的人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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